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驳回是什么意思?

驳回是什么意思?

驳回是指拒绝采纳和拒绝。在司法程序中,驳回是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的要求认为不合理、不予处理的批复。一、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咐芹桥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无权起诉,并按法定程首核序予以驳回。2、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不衡猛支持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