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10000;天津市:120000;河北省:130000;山西省:140000;内蒙古自治区:150000;辽宁省:210000;吉林省:220000;黑龙江省:230000;上海市:310000;江苏省:320000;浙江省:330000;安徽省:340000;福建省:350000;江西省:360000;山东省:370000;河南省:410000;湖北省:42000;湖南省:430000;广东省:440000;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海南省:460000;6、西南地区;四川省:510000;贵州省:520000;云南省:530000;西藏自治区:540000;重庆市500000;陕西省:610000;甘肃省:620000;青海省:630000;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台湾地区(886):830000;香港特别行政区(852):810000;澳门特别行政区(853):820000一、户籍的含义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二、户睁袜籍的历史西周时创建了原始的人口登记办法。据《周礼·秋官·司民》记载:“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辩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周朝已有了户籍登记制度的雏形。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此早丛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森樱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