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应收类(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预付类(预付款融资)和胡者缺存货类(现货质押融资)三大类产品。2、应收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如销售已经完成,但尚未收妥货款,则适用产品为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如融资目的是为了完成订单生产,则为订单融资,类似于国际贸易中的装船前融资,担保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质是信用融资。应收类产品是国外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因为银行不需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因而承担较小的市场风险。但应收类模式需要核心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并需承担一定的额外责任,因此核心企业配合的难度较大。3、预付类产品则主要用于核心企业的下游融资,即主要为核心企业的销售渠道融资,包含两种主要业务模式:银行给渠道商融资,预付采购款项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然后物流监管企业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为所谓的未来货权融资或者先款后货融资,如金丘金控这类拥有完善业务架构与专业化管理团队的企业,在第二种模式下,将不再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而是本身承担了监管职能,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所谓的保兑仓业务模式。4、存货类融资主要分为现货融资和仓单融资两大类,仓单融资里又包含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在涉及货押的融资模式里,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监管裤辩企业的职责边界、风险认定和收益权衡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在货物监管里,监管企业承担的到底是何种类型的责任?当监管企业获取的收益较低时,承担过大的风险是否是匹配的?如果不能解决上述问题,纯货押类业务将逐渐减少,直至消失。总体看来,预付类产品是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但银行需要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因而承担的市场风险较大。没有核心企业的参与和支持,供应链金融无从开展。核心企业为了帮助其提高销售能力,愿意付嫌首出必要的成本,所有的预付款都会变成核心企业的现金或应收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