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学习义务、实干义务、奉献义务、埋核守纪义务、组织义务、政党义务、宗旨义务、道德义务。
党员的权利《共产党章程》第四条规定了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参与教育培训的权利、参加党的政策讨论的弯空掘权利、建议和倡议的权利、批评和检举的权利、表决选举被选举的权利、申辩和辩护的权利、允许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向上积极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党员注意事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亏岁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