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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络“人肉事件”此起彼伏,网友成为案件的判官,对他人进行攻击谩骂!首先我们最应该做的是树立自己的法律意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他人施以私刑!其次我们应该相信法律,如果这个人真的触犯了法律,法律一定会严惩!最后如果真的有网友对张利芳进行人身攻击,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说明一下,我是古林中学男老师张利芳。随着信息社会的迅速发展,虚假信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已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势头,虚假信息欺骗大众,殃及无辜,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度,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强烈呼吁重新立法,以法律为依据,对利用信息犯罪的当事人从快从重从严惩处!
一年前的事情一年前的事情,现在发出贴子称近日
女孩只把有利于自己的视频发上网,而原先电话里谈好价格,见面后违约,污蔑大妈是小偷,报假案……这些关键的录音录像并没有上传,这年头,捡到苹果还能想到还别人的,不管要不要钱,都是好人,而处心积虑录音录像,又上传网上搞臭别人形象的女孩子,在现实中是最令人厌恶 痛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