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哈尔滨市散煤销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此次治理工作,哈市全面禁止销售散煤,同时,严打违规运输、储存散煤等行为,此次治理时间截至2023年4月20日。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哈尔滨市将全面禁止销售散煤。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禁燃区外依法获得煤炭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禁止向禁燃区内销售散煤,应在经营场所醒目地方张贴通告,向购买者发放宣传单、告知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用散煤。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销售散煤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查处。
扩展资料
力争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重污染天数达到16天以下
为加快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实际,近日,哈尔滨市制定《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经过3年努力,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2-2023年供暖期,重点区域燃煤用量大幅下降,替代燃煤260万吨;重污染天数比2019-2020年供暖期减少40%,达到16天以下。
《方案》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2022年10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进行验收考核。按照冬季主导风向影响范围,将全市域划分为重点区域、次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重点区域包括9区全域、五常市西部区域和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及周边区域,其中,市区四环路合围区域,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的建成区,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和亚布力镇政府所在地为核心区域。次重点区域包括五常市全域(西部区域除外)、宾县西部区域。重点、次重点区域以外为一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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