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私家车车身是不可以私自打广告的,违反本规定擅自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以天汪扒津为例,根据《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利用固定线路运营的公交车辆车体设置广告,不得在车辆正面、前后风挡玻璃及两侧车窗上设置,不得全部遮盖原车体困伏昌颜色,设置的车体广告不得影响乘客识别和乘坐。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体广告。
扩展资料: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设置厅扮的户外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由设置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或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
(二)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的;
(三)未明确设置期限且设置时间超过两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不再审批私家车车体广告 违反设置规定最高罚1万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政府——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