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制是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的积分落户政策,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桐羡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一年一次。分为年龄积分和学局辩拍历积分和其他社保住房纳税职住等积分
学历积分:(1)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2)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3)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4)研灶饥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年龄积分:年龄不满45岁积20分,超过45岁则在20分的基础上每年扣4分,扣分上限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