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格列宁为什么是禁药,印度为什么能制仿制药不侵权吗瑞士印度曾打7年专利官司。电影《我不是药神》讲述一个为了给白血病人寻找廉价抗癌药,而最终选择从印度走私而获刑的感人故事。该片取得超高票房后,让观众陷入伏滑深思,印度和中国的经济差距如此大,中国制造如今已经在全球拥有极佳的口碑,就连印度市场也被中国制造侵占,可是为什么中国人却要从印度偷偷购买仿制药呢?印度为什么能光明正大的制造仿制药?难道不涉及专利侵权吗?
电影中一开始所出现的“印度格列宁”,是印度 Natco 制药公司所生产的,当地的商品名称叫做 Veenat。这种药在中缺枯腊国并没有得到药监局批准,所以在中国属于禁药,走私禁药根据我国法律要判刑,这也是为什么影片里程勇要偷偷摸摸见不得人。
但是印度有世界药房之称,也被叫做穷人的药房,印度的仿制药在全世界如此有名如此吃香,价格低廉品质高,这种仿制药在效果上与原版的“格列宁”区别不大。所以影片中男主角从印度走私仿制药格列宁,以低廉的价格卖给那些买不起正版格列宁药只有等死的病人。
印度仿制药便宜的根本原因是,省却了巨大的研发成本,且无须支付专利费,因此仿制药的价格只有原专利药的十分之一。影片中很直接地展现给我们,印度光明正大的生产格列宁的仿制药。正版药的瑞士制药公司为什么拿印度没有办法?
事实上,瑞士和印度因此是有过“斗智斗勇”的!
因为印度仿制药的泛滥,瑞士制药公司后来迅速研发出了一个新版本的格列宁,并在 1998年7月向印度钦奈(Chennai)专利委员会申请授予“甲磺酸伊马替尼 β 结晶体形式”的专利,要求对伊马替尼的新版本格列宁进行专利保护。
其实在影片中其实也涉及到这两种版本,但是没有仔细地去说。
随后,瑞士制药公司的专利申请被印度当局驳回,在此之后他们开始和印度方面进行了长达7年的官司诉讼。瑞士制药公司的理由很简单。你印度不是1995年就加入 WTO 了吗?那就得按照我们的规矩来办啊!
而印度最高法院却吃透了 WTO 对成员国过渡期的政策,利用 TRIPS 的协定的规则进行合理斗争,终于达成的妥协,是等到 10 年之后印度过渡期满,再颁布新的《专利法》,废除了不允许食品、药品等产品获得专利权的禁止条款。
这个新《专利法》,看似结束了印度仿制药的时代,但事实上印度当局仍然一直驳回瑞士制药公司关于新版格列宁的专利申请。因为印度法律禁止向“更新但是与原有药物形式上没有根本不同的败咐药物”授予专利。一次次的诉讼中,印度最高法院始终认定,新格列宁这种改进型药品“不符合创新和独创两项标准”。
事实上,印度法律从来都不允许跨国制药企业轻微修改配方,从而申请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的做法。
据悉,“强仿药”针对的药必须具有疾病的外部性,即此病会影响传播别人的传染病,比如SARS。其次,它只针对极度贫困的国家。当年针对非洲民众的“河盲”症,美国“默沙东”药就可直接被“强仿”。到了最后,“默沙东”药厂干脆直接免费赠送,此事还被哈佛大学商学院编入企业社会责任案例。
但是格列宁事件既不是传染病类,中国又不属于赤贫国家,不会给予非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