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CIB与O记区分
刑事情报科,简称情报科;英文:Criminal Intelligence Bureau,缩写:CIB;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俗称O记;英文:Organized Crime and Triad Bureau,缩写:OCTB。
CIB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O记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
O记由从前的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OSCB)及反三合会行动组 (DATS,俗称反黑组)合毕握并而成。刑事情报科由一名总警司担任主管,由一名高级警司担任其副手,管理及策划整个刑事情报科的工作。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的主要责任为调查及打击极为复杂的有组织罪案、集团式犯罪活动和严重的三合会罪行。CIB主要责任为警务处搜集情报(包括有关有组织及三合会活动、严重罪案及恐怖活动),加以分析及研究再发放情报,根据情报筹划采取行动打击非法活动;以及协助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链饥、毒品调查科及各总区刑事侦缉部门提供策略性及战术性的情报,以采取执法行动。
刑事情报科由一名总警司担任主管,由一名高级警司担任其副手,管理及策划整个刑事情报科的工作。下分5组,即A、B、C、D、E;每组分别由一名警司担任该组主管,领导该组警员。
5个组别分别进行以下工作
A组(监听组,俗称兔仔队):负责监听、联络和招募线人;由一名警司出任主管。
B组(情报组):负责分析、过滤及证实从各渠道收集到的情报,并且向负责案件的指挥人员直接汇报;由一名警司出任主管。
C组:负责行动上的车辆队伍及仪器设备等,以支援行动组;由一名警司出任主管。
D组(行动棚数返支援组):
跟踪支援队
跟踪组
E组(技术支援组):日常负责电脑处理、更新及储存资料等等,有需要时负责设置光学仪器进行遥远距离跟踪及窃听任务。此外,技术支援组亦协助其他部门,例如警察谈判组、政府飞行服务队及廉政公署等等。由一名警司出任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