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的工作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
1、董事长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会选出,其代表董事会领导公司的方向与策略。
2、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
3、在日本和韩国的大型会社(公司)称为“会长”,名称分别为“取缔役会会长”和侍唤和“理事会会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
产生: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会,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19人。董事长唤凯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权限:
直接上级:董事会
下属岗位: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总裁)。
岗位性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项的决谈友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