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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党的哪一次会议上正式提出的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的。

1987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一个中心”,就从根本上纠正迅圆猜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

以实现社会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和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目的。两个基本点是一个中心的两个侧面,它们相互贯通、相互依存。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党的哪一次会议上正式提出的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亩型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的中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动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一百年不动摇,这是我们几十年来的一条根本的历史经验。

要牢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只有生产力真正发展了,才能腔旦使人民富裕幸福,使国家繁荣富强,从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奠定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