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2005年)的黄宏生被控于2001年1月至6月间,串谋其母罗玉英,从创维数码全资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账户中盗窃公司50万港元。另外,黄宏生兄弟被控于2000年11月至2004年10月间毕察,与罗玉英及王鹏串谋,以“佣金”名义分别窃取上市扰尺公司资金221万港元和4838万港元。
法官简仕勋在判词中认定,上述三项罪名成立。除了总计超过5000万港元的串谋盗窃罪名,黄宏生兄弟还被裁定串谋欺诈上市公司罪名成立。
判决后,法庭取消了两人早先的保释,暂缓数高时还押惩教署看管。法庭将在7月13日再度开庭,听取律师为二人辩护,并由法官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