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区别:
一、行政级别不核缺扮同
我国实行的是四级行政体制:中央——省——市、县——乡镇。直辖市是作为省级行改灶政单位,直属于中央管辖,直辖市是和省是同级行政单位。
直辖市[省级] >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 > 地级市[地厅级] > 县级市[县处级]
二、地位不同
直辖市、省、自治区> 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 地级市> 区、县级市、县>街道>镇、乡
三、归属不同
直辖市、省、自治区>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区、县级市、县>街道、镇、乡
作用:
一、直辖市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
二、省会
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
三、副省级市
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其行政级别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为省部级副职。将部分城市定为副省级市,不仅有利于加快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更好的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
四、地扮行级市
地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是中国的第二级地方行政区,属地级行政区,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专区之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省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会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