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增强用人单位劳动工资管理的自觉性,近日,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出告衡台了《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配备上了“念腔管家”。 麦积区出台的《劳资专管员管理办法》共分为劳资专管员的概念、任职条件、设立范围、设置职数、工作职责、罚则等八部分。该《办法》规定,劳资专管袜高做员是专门从事职工录用、工资发放、考勤、职工档案等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要求辖区内各类企业都要在单位内配备劳资专管员,企业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配备1名劳资专管员;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配备2名劳资专管员;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配备3名劳资专管员。主要负责监督、审核职工的考勤记录和劳动合同的签订,特别是使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领域、砖厂等单位,要求劳资专管员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监督;同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检查,协助解决劳务分包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劳资纠纷。为确保劳资专管员真正发挥作用,对因不执行该规定或管理不善而出现劳资纠纷、拖欠工资导致集体上访的用人单位,将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