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抬头指的是受文对象,就是公文写给谁的,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川单位。
文章的基本要素——主题、材料、结构、语言,是文章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以往各种写作论著论之歼茄甚详,但对其概念内涵的揭示似欠斟酌,定义并不严格。
新近出版的写作论著,或沿用旧说,或虽有改动而仍值得商榷。本文拟从严格意义上的定义要求出发,凳改困结合有关知识,对这四个要素概念的种种“定义”质疑问难,并试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见,以就教于写作界同行。
依据文章的主题:
依据文章主题拟制标题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情况。
直接依据主题拟题,就是运用简洁、凝练的语句概括出文章主题,并以此作为文章标题。如光明日报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鲁迅的《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毛泽东的《反对党八股》,以及诸如《要珍惜时间》,《知识就是力量》,《勤能补拙》等。
都属于这种情况。直接依据主题拟制的标题,本身就是文章主题的表述形式,它具有明快、朴实的特点,便于读枣念者准确、迅速地把握文章主题。一般议论文和应用文较多采用这种标题形式。这种拟制标题的方法,我们可以称之为“主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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