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审理的多为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普通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一般不适用陪审团。这是因为陪审团审理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程序复杂繁琐,审理时间冗长拖沓,不利于纠纷迅速及时的解决。同时由于陪审团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无法保证他们对证据和实事的认定能够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因此英美法国家关于陪审团的存废问题,一直是争论激烈的话题。以后的趋势可能是:对陪审团审理贺隐橡案件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的限制,以保证这种有限的司法资源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发挥作用。
政府对陪审团保护不利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携纳陪审团被买禅旁通或被威胁的事件,影响判断的完全公正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