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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燕命案的案件概述

白晓燕命案(内文简称:白案)发生于1997年,为台湾有史以来最重大刑案之一,由于被害者为知名艺人白冰冰之女,加上陈进兴、林春生、高天民等三名加害人不仅作案手法残誉锋酷且又于逃亡途中犯下多件刑案,台湾社会为之震撼。另外,该案发生期间,台湾新闻媒体大篇幅的报道,也被普遍认为侵害受害者家属隐私,将歹徒英雄化。因此,此时期媒乱嫌体的报道行为成为台湾新闻媒体伦理标准的负面教材。

案件不但为当年度影响台湾最大的单一事件,也是1990年代甚至是国民党迁台以来最重大的治哗虚手安事件之一。据台湾半官方的“国策中心研究室”所做的研究报告,白案的影响层面甚至达到台湾的“修宪”、“政党政治”与内阁政治的权责划分。

白晓燕命案的案件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