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是35%,即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唯判轿、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指肆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在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1、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冲弊的;
2、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