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党政办的牌子。
协助局领导安排全局性活动。按照局的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局领导的决策做好参谋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系统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起草局综合性的文件和材料;负责局机关文秘、维稳、信访、信息管理、督办、保密、文印、档案以及局机关接待、后勤、财产、车辆、资料订购和其他行政事务;负责抓好局机关精神文明工作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区人大、政协议案枯搭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工作,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传普及以及执行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工会工作,指导基层教育工会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宣传、统战工作。
(二)督导室(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负责检查本区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普通高级中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对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检查;对被督导单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行为,提出警告和处理建议;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协助有关职能科室编制区属中小学、职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
(三)基础与职成教育科(挂基础与职成教育科,区源败察中等学校招生办公雹茄室,区托幼办公室,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管理本区基础教育及其改革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做好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和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及防止辍学工作;负责全区小学毕业质量考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小学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活动;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区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
管理普通与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指导我区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社区教育和居民教育工作。
(四)综合教育科(挂综合教育科牌子。
负责我区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本区社会力量办学、学前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发展民办教育;负责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研究、指导本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
(五)计划基建科(挂计划基建科牌子。
统筹安排本局教育经费预算;协助检查本系统教育经费拨款、使用情况;负责定期向局领导提交财务收支使用情况报告;负责本区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基本建设,管理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舍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局直属学校国有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区教育收费管理。
(六)组织人事科(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负责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管理、建设的具体工作;做好教职员工的考核、考察、任免、聘任等工作;做好局属事业单位教职员工的调配工作;组织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聘任工作;负责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核准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教职员工退休审批、公费医疗、奖惩的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机构、人员编制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科级及以下人员、局属单位除中学外其他单位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教育局党委的组织工作。
(七)纪检监察审计科(挂纪检监察审计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以及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负责教育系统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收支及区属中小学、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