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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五院四系是什么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

1、“五院袜升”即:

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原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原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2、“四系”即:

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的五院四系是什么

法学的起源: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冲伏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告判老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