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城管在执法时,无理地出手殴打现役军人,那么碰团岁军人有自卫还手的权利,但是不能是报复性地还击,只能是自卫性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现在城管执法都普遍蛮横,有时候他们确实连现役军人都敢打。这种情况下,相信群众都会站在军人那边,但是军人不能恃着或游有群众支持,就对城管进行凶狠的反击,因为现役军人的拳头笑睁不是吃素的,随便可能把一个城管打得重伤。
城管在执法时必须理性和民主,如果现役军人的行为真的违反公共管理条例,可以采取友好地方式前去干预,而不是直接就动起手来。
有些城管其实也是军人出身,所以他们的脾气有时候也非常暴,要是他们真的先挑衅和殴打现役军人,那么现役军人还击很大程度都是正当的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