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部分路段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
丹东重点车辆市区内限行区域:
一、鸭绿江大街、滨江路禁止摩托车通行。
二、市区东起曙光路(不含),西至春五路、国桢路,南起滨江路,北至桃源街、桃源立交桥、山上街、盘道岭隧道南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及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新区中心北路(不含)以东,黄海大街(不含)以南,滨江路及鸭绿江大街以北范围内的所有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及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旁物亩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三、鸭绿江大街、滨江路禁止轻、微型载货汽车及轻、微型专项作业车通行;锦山大街轻、微型载货汽车及轻、微型专项作业车按尾号单双号限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0的,视为双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运森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蚂桥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