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投诉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内设置吸烟区,记者走访发现,除了T3航站楼70号登记口附近的吸烟区外,在航站楼4楼的出发大厅门前,还设有4个吸烟区。
记者在现场看到,进入吸烟室要经过身份证和面部识别,虽然在入口处标明“未满十八岁禁止入内”,但由于开门时间较长,也不能完全杜绝未成年人尾随进入吸烟室。与此同时,现场几乎每分钟都有人进出吸烟室。
进入吸烟室后,扑面而来的便是一股浓浓的烟味,除了旅客吸烟外,还有穿着带有“深圳机场”字样反光服的工作人员在此吸烟。
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这些区域都属于“禁烟”范围,设置吸烟点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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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此举不利于判举旦疫情防控:
在违法《控烟条例》的同时,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深圳机掘扰场这一做法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内已经出现共用吸烟室感染新冠病毒的案例,一些地方已经在当地疫情防控指南中规定关闭吸烟室,并且将吸烟室认定为非必要场所。”
李恩泽表示:“当吸烟者摘下口罩吸烟并从肺中呼气时,所产生的二手烟因其有毒颗粒和烟雾中可能携带含有病毒的飞沫也会使处于同一空间的人处于危险之中。如果吸烟者聚集在密闭的吸烟答庆室中,病毒传播的可能性就更大。”
在李恩泽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可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深圳机场开设吸烟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存在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