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law和civil law主要有以下区别:
1,归属的法系不同:
Common law 属于英美法系,是一种“判例法”;
Civil law 属于大陆法系,是一种“成文法”。
2,判决方式和特点不同:
Common law 的判决特点是根据以往的案例判决结果来对未来的诉讼进行判决,对已存在的法律条文依赖较少,属于一种约定俗成的判决方法;
Civil law 的判决特点是根据已经制定成文的法律条文对案件进行判决,对以前的判例依赖较少或者根本不依赖。
3,起源和使用的国家不同:
Common law的来源可以轮如追溯到英格兰,是当时出现法律条文不够完善的情况时,法官会依据其他地区类似案例的判决进行判断。目前主要使用common law的国家是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
Civil law的来源是古罗马帝国。目前使用civil law的是大部分欧洲大陆国家以及日本。
扩展资料:
律师和法官在common law和civil law中的不同作用:
在使用common law的国家,主要由律师收集,检查证据。然后向法官进行展示和呈现,法官根据律师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灵活性相对较高。
而在civil law的国家里,法官兄迹需要主导整个案件的进展,包括证据收集和检查等羡桐并等。律师的中心地位不如common law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美法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