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的标准写法是从市到县等全称不漏。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哗仔庆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身份证上面的,籍贯是一项很多表格中必填的栏目,在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中增加了指纹信息项目,公戚余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登记指纹信息。在居民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不能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不用担心指纹信息泄露。第二代身份证中使用的专用芯片在设计定型时已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增加指纹信息乱握不必更换证件式样和芯片,和原来的二代证在外观上并没有差异。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针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者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公民,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籍贯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现在的常见的所谓贯籍应该为祖居地。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地不同的情况: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不是户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和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要求从外地迁移到此地的。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