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包河大队(电话:0551-66269300)。
地址:桐城南路330号。
2、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电话:0551-63675122)。
地址:京台高速方兴大道道口。
3、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大队(电话:0551-66269600)。
地址:佛掌路39号。
4、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庐阳大队(电话:0551-665688506)。
地址:北二环与颍上路交口西侧约200米。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芹销法行为处理程消逗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嫌桥游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