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记卡又叫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亏枝物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可以到特约商业服务部门购物或消费,再由银行同商户和持卡人销液进行结算,持卡人可以在规定额度内透支。
我国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1-2]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信用卡标准英文名为Credit Card 。
信用卡一般是长85.60毫米、宽53.98毫米、厚1毫米的的特制载体塑料卡片,正面印有发卡机构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芯片、磁条、签名条。持卡人可以凭信用卡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
信用卡消费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Billing Date)时再进行还款。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按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准贷记卡。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
扩展资料:
信用卡清算资金
1、提交签账单
商户将持卡人签署的签账单或取现单着实我收单行,与收单行进行清算,收回垫付的资金。
2、提请付款
收单行在向特约商户付款时扣除了一定的手续费,与收单行向发卡行提出付款请求。这一过程通过将请款文件传送给发卡行来实现。
3、付款
如果发卡行对交易无异议,则向收单行支付款项,同时搭掘通过预扣的方式与收单行分享业务的手续费。否则,进入拒付或再请款阶段,甚至最后要提交更高一级的组织来裁决。
4、持卡人付款
发卡行在每个月末或约定日期向持卡人发出对账单,即付款通知书,持卡人对对账单上的交易无疑问后向发卡行支付相应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