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村民代表,顾名思义,是由村民从众多村民中直接选举或推荐出来的代表。
村民代表得为村民说话,可以向村委会直接反映村民们的意见和建议;当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村民代表就能参加大会并共同商议村中发生的大事和需要村委解决的一些村内重大的问题,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单独或与其他村民代表联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举携议题;
(二)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工作中造成严重正旅伏失误和失职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提出质询,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到会予以说明和答复;
(三)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时,享有表决权;
(四)受村民代表会议的委托,村民代表5人以上有权对村民委员会的某项镇历工作进行调查。